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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绿地被赠业主是否可追偿?
2006/8/18 11:17:00 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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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一楼采光较差,一些开发商便采用一楼赠送花园的方式促销。如果有证据证明以下事实是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的。   1、如果因开发商赠送花园而使绿地率达不到售楼时的承诺,显然是开发商违约。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。 2、如果开发商赠送的绿地是小规划中属于公共绿地的部分,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。   此外,购房之前,购房者要认真阅读开发商的广告、楼书等,如果开发商在广告、楼书中明确对绿地进行了说明或承诺,那么这种承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,因此购房人士要保留好这样的广告内容等。   同时,在购房过程中,最好把有关绿地的问题写在补充协议中。否则,即便开发商出现毁坏绿地的违约情况,也会因没有损害赔偿责任的合同依据,而无法保障购房者利益。